(第一批)申報工作的通知
各相關園區、各單位:
為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扎實推動科技創新和產業創新深度融合的重要論述精神,按照東湖高新區管委會的統一部署,充分發揮財政專項資金引導和撬動作用,進一步強化企業科技創新主體地位,支持企業增強自主創新能力,通過區級財政預算安排,遴選一批產業集群重大項目予以支持,全面推進世界光谷建設,根據《東湖高新區關于支持建設世界級光電子信息先進制造業集群的實施方案》(武新管〔2025〕5號)、《東湖高新區產業集群重大項目專項實施辦法》(武新管〔2025〕16號)等文件精神,現就2025年第一批產業集群重大項目專項申報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方向
經前期區內各相關部門、園區及專家研討,2025年第一批產業集群重大項目專項主要面向光電子信息產業,擬圍繞集成電路、光通信、新型顯示、激光等四大領域,布局一批產業重點任務,加速新技術、新產品落地應用。
(一)集成電路。存儲器芯片封測、硅光芯片工藝等2個方向;
(二)光通信。高端光芯片、光模塊和光器件等1個方向;
(三)新型顯示。印刷顯示等1個方向;
(四)激光。激光雷達等1個方向;
以上5個方向各部署1項任務,具體任務詳見附件1。
二、支持標準
對項目總投資(固定資產投資、研發費用)按最高不超過30%進行支持,單個項目支持金額不超過5億元。
三、申報要求
(一)申報主體
各任務均可由單個企業或由企業組建聯合體申報,每個任務原則上只支持1個項目。對于組建聯合體申報的情形,牽頭單位應與各成員單位簽訂合作協議,明確聯合體組織方式、項目實施和管理機制,各成員單位權責和具體任務分工等。
(二)申報條件
1.申報單位(含聯合體所有成員單位)應是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具有在區內承擔申報任務的條件和能力;
2.申報的項目符合支持方向及技術要求。
3.申報單位(含聯合體所有成員單位)近三年未發生重大安全、環保、質量事故,申報期未被列入信用中國失信名單。
4.已通過其他渠道獲得區級固定資產投資、研發費用等相關專項資金支持的項目(或子項目)不得參與本次申報。同一投資內容不得在區級專項項目中多次、多頭申報。
(三)申報材料
申報企業按申報材料模版編制《2025年東湖高新區產業集群重大項目專項資金申請報告》,詳見附件2。
四、申報時間及流程
1.項目申報。申報單位按照本通知要求,將編制的資金申請報告(模板見附件2)報送至相關受理園區。需提交材料:紙質材料一式三份(一律膠裝成冊),電子版材料(蓋章版);提交材料截止時間:2025年6月9日(周一)下午17:30點前。
2.申報受理。各受理園區負責組織開展申報項目的綜合評估,以及后續遴選推薦和征求意見工作。
請各受理園區高度重視,結合產業發展工作實際情況,加強溝通、精心組織,抓緊做好專項資金申報工作。
請各申報單位按照專項申報要求提交申報材料,逾期將不予受理。
專此通知。
附件1:2025年產業集群重大項目專項(第一批)任務指南
附件2:2025年東湖高新區產業集群重大項目專項資金申請報告
聯系人: 企服局 葉科長 67886133
(受理園區聯系方式詳見附件1)
企業服務和重點項目推進局
2025年6月4日